摘要:江山市房产新政来了!7月12日,江山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》。事关安居补助、购房补贴……一起来看看吧!01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,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,...
江山市房产新政来了!7月12日,江山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》。事关安居补助、购房补贴……一起来看看吧!
01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
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,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,努力构建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。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,努力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。
02 加强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管理
加大住宅用地储备力度,制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开住宅用地供应计划,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、结构、时序,正确引导市场预期。
03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
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,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,个人首套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下调至20%,二套住房下调至30%。提高贷款审批效率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提高公积金贷款支持,连续缴满6个月,结清公积金贷款后次月可申请公积金贷款。如上级出台新政策,按新政策执行。
04 实行阶段性安居补助
1.给予购房契税补贴。在我市购买90平方米(含)以下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个人,按照已缴纳契税80%的额度给予补贴;在我市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个人,按照已缴纳契税64%的额度给予补贴。以上补贴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,单套补贴最高均不超过3万元。
2.享受购房消费补贴。在我市购买90平方米(含)以下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,补贴500元/平方米;购买90-144平方米(含)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,补贴400元/平方米;单套补贴最高均不超过5万元。
05 加速吸引人口集聚
一是吸引外来人员落户,对非本市户籍,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,给予2万元/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。二是推进人口集聚,在城区无房的本市居民(户籍在建成区以外农村)购买城区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,给予2万元/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。
06 突显人口红利
对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,已生育二孩家庭,给予100元/平方米的补贴;已生育三孩家庭,给予200元/平方米的补贴。上述家庭需为江山市常住居民二孩、三孩家庭群体,且子女未满18周岁(截止2022年7月1日)。
第四条1、2款补贴可重复享受;第五条、第六条补贴不重复享受,只可按最高标准以套为单位享受一次,并可与第四条补贴重复享受。享受第四条、第五条、第六条所购房屋面积均以网签面积为准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;购买二手房的购房时间以契税缴纳日期为准。购房契税补贴执行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,其他补贴执行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。补助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并兑现,具体操作细则由市住建局、市财政局另行制定。
07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
加大联合监管力度,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管理,加强挪用预售资金、二次改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。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。
08 加快提升物业管理水平
充分发挥街道、社区的属地管理职能,夯实物业管理基础;有效解决小区收费难、停车难等问题;加强行业自律,培育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,提升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,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。
09 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引导
积极维护市场和社会稳定,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坚持正确舆论导向,引导房地产企业合理定价,严肃查处虚假广告、恶意炒作、误导消费等行为,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、中介机构、自媒体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,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一手抓防疫 一手抓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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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姜晨蕾
责任编辑:余明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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